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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光光照例比我晚下課,
我原想自己搭公車回家,
但熟悉的那班車這個月換了路線跟班次,
我只能打消念頭。

在街上晃了晃,
走進一間廉價的藥妝店,
佈滿塵埃的貨架跟商品實在讓我興致低落。
轉身想走回圖書館時,
發現一個小角落充滿了亮晶晶的眼妝商品。

我不是很會化妝,
穿衣服也喜歡黑不隆冬的顏色,
可是有兩種東西在我身上一定要亮晶晶,
第一個是眼影,
第二個是高跟鞋。

上面那個Revlon Shadow 完全符合我的小龜毛,
一點點的小亮粉細細的閃耀,
尤其是在眼影上面還劃上的像是小水流的線條,
沒理智了。
這好漂亮,
買了。



但我還是學不會化妝,
不小心常常演了一齣藝妓回憶錄。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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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y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