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邊有幾位朋友問我結婚登記流程,
因為網路上能找的資訊不多,
我就將自己的經驗跟大家分享
我的流程 比較適合先在韓國登記結婚
然後再回台灣登記的新人
(台灣方面)
1.最初的步驟,請帶著印章以及身分證先到戶籍所在戶政事務所申請英文戶籍謄本
請申請個人的戶籍謄本(裡面需要有父母/或是養父母的姓名.生日等資訊-->這個是後來到韓國登記結婚很重要的資料)
多申請幾份(3-5份)
2.請拿著這個英文版本戶籍謄本,到民間公證人事務所申請驗證並申請單身宣誓書(所謂的單身證明)
公證人會自行替你翻譯文件內容
手中有幾份戶籍謄本就驗證幾份
驗證完之後,英文戶籍謄本會跟單身宣誓書釘在一起
請不要自行撕開
這兩張文件在後續流程裡面都需要一起使用
驗證之後 文件上會有一個公證人的證明章
3. 拿著民間公證人驗證過的文件,到外交部(辦護照的地方)申請文件證明
申請表格中會詢問你要申請正本或是副本
我申請了三份正本/兩份副本
但是經驗中,後來在韓國的登記程序都是需要使用正本
文件證明過後,外交部會在單身宣誓書後面貼上這個證明
4.拿這份外交部驗證的文件,
到駐台北辦事處申請驗證
(需要等待3個工作天)
http://taiwan.mofat.go.kr/languages/as/taiwan/introduction/address/index.jsp
台北市 基隆路 一段 333號 1506室 駐台北韓國代表部
5.到這個步驟,就可以帶著這份文件安心到韓國登記結婚了!
(韓國部分申請結婚登記)
1. 台灣配偶 -->
請帶著印章(台灣的印章即可),護照正本,驗證過的文件到韓國配偶戶籍登記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
2. 韓國配偶-->
似乎每個戶政事務所對於外國配偶結婚登記稍有不同的要求
如果擔心會漏掉文件,可以請韓國配偶先打電話去確認
我們這裡的事務所還要求我們提供
a.公婆的印章(證明為公證人,本人可以不用到場)/韓國配偶本人印章/身分證
b.要求我先生將我的單身宣誓書翻譯成韓文,並且簽名保證與正本無異
(自行翻譯即可,無須另找翻譯社花錢翻譯)
c.家族關係證明書
d.韓國配偶的居民紀錄證明
c.d 這些文件直接在戶政事務所就可以拿到,無須特別處理
注意-->戶政事務所有特別要求我要提供"女方台灣的家族關係證明"
此時我直接交出英文戶籍謄本,上面即有我的父母親姓名以及生日
戶政事務所接受這份文件
3. 當場填寫結婚登記表格,事務所人員檢查所有文件都沒有問題之後
就完成了韓國的結婚登記
(韓國登記完成後--.回台灣登記結婚)
此時,狀態是韓國已婚,台灣單身
所以需要回台灣做結婚登記
需要準備文件
a.經駐外代表部驗證的韓國結婚證明書(在韓國稱為婚姻關係證明書)
b.韓國配偶的護照影本/身分證(我是直接帶我先生的護照正本以及身分證)
韓國人的身分證上面有漢字姓名,所以屆時在台灣登記結婚就可以直接使用這個漢字姓名
流程
1. 拿著韓國戶政事務所開出的婚姻關係證明書
到駐韓國台北代表部申請文件證明
在韓國的首爾/釜山各有一個代表部
(首爾)
駐韓國台北代表部
Taipei Mission in Korea
韓國首爾市鍾路區世宗路211番地光化門大廈六樓
- 電話:(82-2) 3992767~68
- 專線電話:(82-2) 3992767~68
- 行動電話:82-11-90802761
- 韓國境內直撥:011-90802761
E-mail:kor@mofa.gov.tw
網址:www.taiwanembassy.org/KR 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: - 週一 ~ 五:9:00~12:00、13:00~16:00
傳真:(82-2) 7301296
急難救助:
※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(如車禍、搶劫、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),非急難重大事件,請勿撥打;一般護照、簽證等事項,請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。
(釜山)
韓國釜山廣域市中區中央路88 東邦 B/D 9F
- 電話:(82-51) 463-7965
傳真:(82-51) 463-6981
急難救助:
※急難救助電話專供緊急求助之用(如車禍、搶劫、有關生命安危緊急情況等),
- 非急難重大事件,請勿撥打;一般護照、簽證等事項,請於上班時間以辦公室電話查詢。
- 專線電話:(82-51) 463-7961~65
- 行動電話:(82-10)4537-7961
- 韓國境內直撥:010-4537-7961
E-mail:pus@mofa.gov.tw
受理領務申請案件時間:
(這份文件一定要在韓國當地的駐韓國台北代表部辦理驗證
決不可以自行帶回台灣請外交部認證.)
外交部的網頁中有詳細的規定
http://www.boca.gov.tw/ct.asp?xItem=1281&CtNode=277&mp=1
(韓國戶政事務所有給我們一份中韓國對照的結婚登記書,
但是釜山的代表部有替我們將韓文文件翻譯成更正確的中文
但我不確定是不是代表部每次都會這樣做
可以先去電詢問,如果不行,也許需要自行將文件拿到翻譯社翻譯後再帶到代表部驗證)
2.帶著代表部驗證過的文件(婚姻關係證明書)以及韓國配偶的護照影本/身分證
自己的身分證/戶籍謄本正本/印章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
(韓國配偶可以不用在場)
這樣就完成了台灣的結婚登記
身分證也會換上有配偶名字的新證
(兩地都登記完成之後--申請韓國長期居留簽證 F-2)
準備文件
a. 背面有配偶姓名的身分證
b. 護照正/影本(自己的)
c.韓國配偶在韓國銀行的財力證明 (韓元300萬以上存款)-->在韓國時就要準備好
d.自己的兩吋照片一張
e.台灣的戶籍謄本一份(中文即可辦理玩結婚登記之後,記得馬上申請唷)
f. 身元保證書-->需要有韓國配偶的簽名
http://taiwan.mofat.go.kr/languages/as/taiwan/mission/visa/index.jsp
這裡有詳細的內容以及表格可以下載
--->F. F-2 (依親同居)
財力證明(NT$10萬以上)
到駐台北辦事處申請驗證--->這個代表處你總共需要來四次^^
http://taiwan.mofat.go.kr/languages/as/taiwan/introduction/address/index.jsp
台北市 基隆路 一段 333號 1506室 駐台北韓國代表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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