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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要去加拿大找高中同學Peggy,
所以必須辦一張加拿大簽證。
在美國辦加簽其實很簡單,
文件交出去,當天就可以拿到簽證了。

但是加拿大駐美辦事處少得遠得工作時間短得讓人辛酸。
往北在1300多公里遠的西雅圖,
南下在560多公里的洛杉磯。
我原先預定搭機到西雅圖,
可是來回機票得花上台幣將近一萬五,
I am screwed..

當然通信辦理也是一法,
但我承擔不起護照跟學生簽證遺失的風險,
如果遺失,
I am absolutely screwed.

出發前一晚,光光突然跟我說,
別搭機了,他開車載我去洛杉磯。

San Jose到LA單程要五小時半,
光光說,反正上次拉斯維加斯單程九小時他都熬過了,
五小時半,
他沒放在眼裡。

我真想當場大笑大叫。

LA不是讓我心怡的城市,
太吵太雜亂。

但是,
也可愛的讓我心驚。

去了韓國城,發現餐廳竟然不供應英文菜單,
連停車場都只使用韓文告示,
擺明只做韓國人生意,
好有意思。
(聽說中國城也是來這招,很好玩)
當我走在街道,真有置身於首爾巷道的錯覺,
多神奇啊。

第二天的Santa Monica海灘,
多虧室友死啊北友情贊助的相機,
我跟光光的旅行回憶,
變得更美麗。









熱情的海灘,
色情照都出來了。

哈哈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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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y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